江苏师范大学公共事务研究院举办“哲学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研讨会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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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-04-02 文章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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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3月25日下午,在法律与公共事务学部520室“学术中心”召开了“哲学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研讨会”。会议由哲学学科带头人任平教授主持,学部常务副主任、研究院院长菅从进教授做主题发言,哲学一级学科导师组组长曹典顺教授、哲学思政系主任冯建华博士、哲学学科硕士生导师和优秀博士等参会。会议就哲学学科的进一步建设和研究生招生培养等问题进行了讨论,形成了五个方面的共识。1、关于学科方向设置。招收研究生方向调整和考试科目调整由一级学科负责,即贯彻校研究生院、学部研究院精神,强化一级学科意识。进一步凝练、科学设置研究方向。学科方向设置和调整的原则是:根据方向的学术积累和学术贡献,原则上每个方向应该有国家社科基金、特A类期刊论文、省部级获奖、博士学位人数等的支撑。2、关于导师学科和研究方向的确立。打破学科和方向壁垒,鼓励学科交叉和方向交叉,每位导师可以跨学科兼报两个学术学位的学科硕导(要确立一个主学科),亦可在一个一级学科内兼报两个研究方向的硕导。3、关于导师的义务与权利。每位导师只有达到学校、学部的考核要求(如省厅级以上课题、核心期刊论文、专著、市级以上政府奖等),才能享受指导研究生、任课等权力。同一成果只能计算在一个学科和一个研究方向之上,不重复计算。4、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。初试科目调整为:(1)《哲学通论》(维持不变)。(2)《哲学原理》(参考书目为李秀林版《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原理》)。复试科目调整为原六个方向初试时的专业方向。5、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原则。面试工作向有经验的老教师倾斜;笔试试卷命题向青年硕导倾斜。